南通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业局等部门南通市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政办发〔2003〕2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农业局、公安局、经贸委、财政局、南通质监局、工商局、市卫生局、环保局、安监局、南通药监局、市供销社《南通市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南通市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南通市农业局、南通市公安局、南通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南通市财政局、江苏省南通质量技术监督局、江苏省南通工商行政管理局、
南通市卫生局、南通市环境保护局、南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南通药品监督管理局、南通市供销合作总社 二○○三年九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63号)精神,深入开展我市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制订本方案。
一、整治原则和目标
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要坚持上下联动、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奖惩并用和禁疏并举的原则。通过多个部门紧密配合、各负其责,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等综合手段,对生产源头、销售渠道和发放使用等各个环节进行整治,及时侦破一批制售毒鼠强、氟乙酰胺、氟乙酸钠、毒鼠硅、甘氟等剧毒杀鼠剂(统称毒鼠强)案件,取缔一批非法经营单位和摊点,彻底收缴毒鼠强,坚决打击犯罪行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人民生命安全;通过整治活动,达到国务院提出的“年内彻底消除毒鼠强的危害”,省领导提出的“年内务必让毒鼠强在江苏绝迹”的目标。
二、组织机构
市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实行联系会议制度。联系会议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农业局负责人召集,市公安局、经贸委、财政局、南通工商局、南通质监局、市卫生局(爱卫会)、环保局、安监局、南通药监局、市供销总社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组成人员。联系会议负责制订毒鼠强专项整治方案,指导、协调和检查各地专项整治工作。联系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联络、整治工作情况收集汇报、发布整治工作简报。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负责本地区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
三、实施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