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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4年春节道路旅客运输工作的通知


  (五)要做好源头安全管理工作。

  各客运站要对站内消防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严禁在站内使用明火从事各种餐饮经营。一、二级客运站要坚决取缔站外发车,实行封闭管理。对进站车辆实行进站发车日登记制度,逐班次进行检查登记(检查登记表见附件六)。客运站已安装安全检测仪的,必须投入使用。要选派具有责任心的人员负责车辆检查登记和做好车辆的“三品”查堵工作,做好防火、防爆、防寒工作。要严格按照客车的载客定额售票和检票,对违者按规定从重处罚并追究客运站长等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要加大市场监管力度。

  春运期间(1月7日-2月15日),在加大源头监督的同时,运管部门可在征费稽查站、公路收费站、城市出入口(公路零公里以内)对个别过往客车和危险品运输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加强动态监管,重点打击超员超速运行、无证经营、私加(改)座椅、无从业资格证上岗和宰客、倒客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和损害旅客合法权益的违法违章经营行为。对超员的客运车辆要强制卸客疏运,相关费用由承运人负担。

  四、加强宣传,做好服务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运输企业要积极配合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广泛宣传春节运输组织方案和有关政策规定,及时通报春运进展情况,全面报道春运中涌现的模范人物和先进事迹,对扰乱市场和各种违法违章经营行为进行曝光并严肃批评、处理。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提高春运服务质量。

  (二)提高服务质量。

  要以“优质服务”为宗旨,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增加服务项目,完善服务功能,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客运站要采取增设售票窗口、延长服务时间,采取主动上门售票等各类便民服务措施,树立全新的行业形象。运输企业要确保车辆技术状况完好,组织司乘人员提供社会满意服务。快客班车,要严格执行服务承诺,推行规范化服务,带动整个道路运输服务质量的提高。

  (三)严格执行票价浮动的规定。

  对实行票价浮动的线路,按照省物价局《关于假日运输期间部分道路客运线路实行票价上浮的复函》的有关规定执行。春运期间上浮票价的客运线路,必须在12月15日前报省局客运处。

  五、落实春运值班制度,做好信息资料反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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