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交通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4年春节道路旅客运输工作的通知
(吉交明电[2003]51号)
各市(州)、县(市、区)交通局:
2004年春运工作从1月7日起至2月15日结束,历时40天。为确保春节道路旅客运输安全、优质、及时、畅通、有序地进行,充分满足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
(一)加强领导,切实把春运纳入重要工作日程。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做一个负责任行业”的要求,加强春运的组织领导,把春运工作列为交通工作的重点,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省厅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一)。各市(州)要成立由主要领导同志负责的领导小组,把春运工作列入当前主要工作日程。
(二)明确职责,落实春运工作包保责任制。
春运工作实行省厅领导包地区,市(州)交通局领导包县(市、区),县(市、区)交通局领导包企业、客运站、运管所、公路段;运管机构领导包站、车、线;公路部门领导包道班、重点路段、桥涵;客运站领导包站位、班组;公司领导包车队、车辆、线路的包保责任制。
(三)严格奖罚,将春运工作与交通文明市、县评比考核挂钩。
各部门、单位要按照《交通部门春运工作责任分工表》(见附件二)的要求,层层落实春运工作的目标、任务、措施和责任,并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对工作不负责任,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通报全省,并与交通文明市县评比挂钩。对出现责任运输安全事故和服务质量事故的运输经营者,予以取消当年客运线路投标资格、削减站场投资。对监管不到位的运管机构核减省补运管经费。对工作失职、渎职的人员,视情节予以追究行政责任。对春运工作中运输安全和服务质量好的省厅将在项目投资、经费补贴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和倾斜。
二、加强运输组织,减少旅客滞留和积压
(一)搞好客流调查预测,制定运输计划。
各级运管机构要充分发挥客运信息系统的作用,认真分析高峰期客流流向、流量、流时变化规律,对重点、经济热线、旅游运输线路,提前制定运输班次、车辆增加计划,并在客运站、新闻媒体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