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07年濮阳市农村沼气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濮政办〔2007〕2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农业局制定的《2007 年濮阳市农村沼气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2007 年濮阳市农村沼气建设实施意见
(濮阳市农业局 二○○七年五月)
农村沼气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改善农村环境条件、促进农业生产、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的“六小工程”之一,也是市委、市政府2007 年向全市人民承诺办好的实事之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确保圆满完成2 万座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任务,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今年我市农村沼气建设工作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户用沼气建设为重点,以增加农民收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业生产,改善生活条件,服务新农村建设为目的,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示范带动,狠抓质量,提高水平,搞好服务,深挖效益,全面推动沼气事业的快速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户用沼气池:2007 年全市计划新增农村户用沼气池2万座,其中:濮阳县5200 座、清丰县4800 座、南乐县4500 座、范县2000 座、台前县1500 座、高新区1000 座、华龙区1000 座。
(二)沼气工程和沼气生态示范村:新建300 立方米的沼气工程1 处;建设沼气生态示范村12 个。
(三)沼气服务体系:建设沼气服务大厅6 处;建设村级沼气服务点40 个;培训沼气专业技术人员200 名。
三、建设重点
(一)户用沼气池:继续加大户用沼气池普及力度,一是在适宜发展沼气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沼气池普及率要达到70%以上,扶贫重点村和其它适宜村要达到50%以上;二是在沼气“空白村”建设示范性沼气户,实现全市村村有沼气的目标;三是在不搞养殖业的农村大力推广秸秆发酵沼气池;四是在水果、蔬菜种植集中的村,重点发展“猪-沼-果”和“四位一体”沼气生态模式示范户。
(二)大中型沼气工程及城镇污水净化沼气工程:大力发展大中型沼气工程,加快养殖场环境污染治理,重点在大型养殖场、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和养殖小区,或在不适宜建设户用沼气池的村、户,建设联户供气或集中供气沼气工程。在污水管网覆盖不到的学校、办公场所、居民楼等地,建设示范性城镇污水净化沼气工程,重点选择在县、乡寄宿制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