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交通厅关于制订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交通发展目标的通知
(吉交规划[2003]254号)
各有关单位:
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据此,交通部制定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公路水路交通发展目标。为了适应东北老工业基地调整和改造需要,明确奋斗目标,发挥交通先行作用,加快推进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拟制定吉林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公路、地方铁路、水路交通发展目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构成
主要分为公路、内河航运、地方铁路和支持保障系统四个方面。
(一)公路
1.路网规模:公路总里程;面积密度。
2.路网结构:高速公路里程、比重;二级以上公路里程、比重;国省干线里程、比重、技术等级;县乡公路里程、比重。
3.路网布局:高速公路结点通达率(高速公路连接目前20万以上人口城市情况,各县市到达高速公路的时间,高速公路覆盖的人口等);二级以上公路结点通达率(县市、乡镇通二级以上公路率);省会到市(州)、市(州)间、市(州)到县市、县市间、县市到乡镇、省(国)际出口公路及各大产业基地公路连接情况;行政村通公路、油(水泥)路率;行政村通客车率。
4.公路养护:专养路线好路率;干线公路好路率;公路绿化率。
(二)内河航运
主要有航道总里程;五级以上航道里程;港口机械化率;货运船舶平均吨位。
(三)地方铁路
主要有地方铁路总里程;货运量和货物周转量。
(四)支持保障
1.安全:运输安全(公路营业性车辆万车死亡人数,万艘运输船舶重大事故数);水上救助(救助和监管范围,应急到达时间)。
2.科技进步与人才:交通科技(科技进步贡献率);信息服务(出行信息服务系统覆盖率);交通人才(交通专门人才率,其中大专以上人才率)。
3.可持续发展:国土资源利用,能源消耗。
二、目标年份
目标特征年为2010、2020年,以2020年为主。
三、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