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政府办转发关于联合开展干线公路收费站收费环境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濮政办〔2007〕3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政府纠风办、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军分区后勤部、市监察局、市公路局《关于联合开展干线公路收费站收费环境治理活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关于联合开展干线公路收费站收费环境治理活动的实施方案
(市政府纠风办 市交通局 市公安局 市军分区后勤部
市监察局 市公路局 二○○七年六月二十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治理干线公路通行费征收环境的通告》精神,切实加强全市干线公路通行费征收管理,优化收费站收费环境,提高收费还贷能力,确保我市交通公路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厅等部门关于联合开展干线公路收费站收费环境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干线公路收费站收费环境治理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实现我市交通公路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根本目标,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纠风、交通、公安、军分区、监察、公路等部门紧密配合、各司其职、统一部署、统一行动,采取有效措施治理扰乱干线公路收费站收费秩序行为,全面优化公路通行费征收环境。
二、治理内容和工作目标
治理“特权车”、“人情车”等拒交、逃交、少交公路通行费行为;打击假冒军队、武警车辆逃交国家各种费款的违法行为;治理故意闯站、结队冲岗拒交通行费、暴力袭击收费人员、打砸收费站、故意堵塞车道等扰乱收费秩序的违法行为。通过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初步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各方联合行动”的长效治理机制,维护正常收费秩序,确保干线公路通行费应收尽收,漏征率下降到2%以下,切实提高收费还贷能力。
三、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为加强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市政府成立了濮阳市加强干线公路通行费征收管理提高还贷能力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纠风、交通、公安、军分区后勤部、监察、公路等部门负责人和各县(区)政府分管领导为小组成员。各县(区)政府负责领导和组织本辖区的治理活动,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完善指挥系统,强化部门工作职责,联合开展治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