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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进入Ⅰ级、Ⅱ级应急响应后,按照省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
  的要求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进入Ⅲ级、Ⅳ级应急响应后,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救援队伍和事发地毗邻县(区)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按照各自应急预案提供增援或保障,有关应急队伍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共同实施救援和紧急处理行动。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在市应急指挥部的指挥或指导下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成立前,先期到达的各应急救援队伍和事故单位的救援力量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全力控制事态发展,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危害链。
  发生在一些特殊领域或者跨领域、跨地区、影响特别严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市应急指挥部在必要时可指派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有关负责人组织指挥协调。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上一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指导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实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必要时可以派员参加相应的应急处理工作,也可以委托下一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有关部门组织食品安全事故调查组,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
  5.2.1 市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决定启动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协调指挥应急力量实施救援行动。
  5.2.2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向市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救援重大事项决策建议;派出有关专家和人员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工作;协调、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救援行动的进展情况;指导对受威胁的周边危险源的监控工作,确定重点保护区域。
  5.3 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和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
  事态出现急剧恶化的情况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要及时制定紧急处置方案,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5.4 响应终结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重大食品安全应急救援终结,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经现场检测评价确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市应急指挥部批准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汇总之后的应急处理工作情况报告,可向有关部门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建议。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及时跟踪处理情况,随时通报处理结果。

6 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
  事故发生地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善后处置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者和受影响的人员,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对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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