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商务厅关于转发《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设区市商务局:
现将《
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商运发〔2007〕301号)转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近一时期,由于国内猪肉价格居高不下,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省内部分地区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现象有所反弹,个别定点屠宰厂违规生产注水肉问题被新闻媒体曝光,社会反应强烈。省商务厅接到群众举报的违法屠宰案件数量也呈上升趋势。为贯彻落实好商务部通知要求,把全省生猪屠宰加工行业专项整治活动引向深入,特作如下要求:
一、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要严格落实生猪屠宰加工行业专项整治的各项要求,始终保持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的高压态势。加大对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肉类批发等重点市场和宾馆、饭店等集体用肉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对私屠乱宰“专业村”、“钉子户”要加大打击力度,对阻碍执法、暴力抗法、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严格定点屠宰厂监管。加大对定点屠宰企业的巡查力度和频度,重点监管屠宰企业严格遵守静养规定和屠宰程序、肉品品质检验规程和无害化处理规定,对违规生产注水肉、病害肉的,绝不姑息迁就,一经发现,坚决予以取消定点屠宰资格,违犯法规的,严格依法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