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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农业厅、中共广东省委农办等关于开展首届“广东农村青年科技文化活动月”的通知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重点突出、生动具体的报道,使广大农村青年深入了解并积极参与“活动月”的各项活动。对于“活动月”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农村青年典型,各地应重点宣传,使广大农村青年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在全省形成农村青年科技文化活动蓬勃开展、农村青年人才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广东共青团网(www.gdcyl.org)将开设“活动月”专题网站,提供相关资料下载,进行工作信息经验交流。“活动月”期间将举办全省性征文、征歌、摄影等比赛活动,并出版“活动月”专刊。各高等院校团委要抓住“活动月”全面开展的有利时机,结合本校“高校扶贫联系挂钩点”开展对接帮扶,并组织志愿者利用节假日深入农村进行科技文化宣传,切实服务农村青年。

  四、形成机制,务求实效。各地要注重总结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有益经验,探索活动有效开展的工作机制,争取将该项活动形成一个长期坚持的品牌项目。要大力表彰奖励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农村青年人才,激励他们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同时要将活动中挖掘发现的各类农村青年人才登记造册,建立农村青年人才库,对他们进行跟踪服务,培训指导,重点帮扶,形成有利于农村青年人才健康成长的工作机制,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培养人才。

  各市“活动月”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请于2007年4月5日前报省“活动月”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市工作方案和“活动月”省级示范点候选名单请于2007年4月15日前上报。

  联系人:黄少堂、朱瑞峰

  联系电话:020-87195622、87195623

  传真电话:020-87195621

  电子邮箱:gdqnb@126.com

二○○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首届“广东农村青年科技文化活动月”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广东的若干意见》(粤发[2005]13号)、《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粤发[2006]4号)要求,切实服务农村青年成长成才,引领农村青年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团省委、省农业厅、省委农办、省人口计生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厅、省林业局、省海洋与渔业局、省科协、中科院广州分院、省农科院、省农信联社、省扶贫办、省移民办决定联合开展首届“广东农村青年科技文化活动月”(以下简称“活动月”)系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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