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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农业厅、中共广东省委农办等关于开展首届“广东农村青年科技文化活动月”的通知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农业厅、中共广东省委农办、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广东省科技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文化厅、广东省林业局、
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广东省农业科学院、
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广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广东省水库移民工作办公室
关于开展首届“广东农村青年科技文化活动月”的通知
(团粤联发[2007]8号)


各市、县(市、区)团委、农业局、农办、人口计生局、科技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文化(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科协、农信联社、扶贫办、移民办,各高等院校团委: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和谐广东、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关要求,切实提高农村青年科技文化素质,培养一代“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村青年,团省委、省农业厅、省委农办、省人口计生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厅、省林业局、省海洋与渔业局、省科协、中科院广州分院、省农科院、省农信联社、省扶贫办、省移民办决定联合开展首届“广东农村青年科技文化活动月”(以下简称“活动月”)系列活动。现将《首届“广东农村青年科技文化活动月”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有关工作要求抓好落实。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确保“活动月”各项工作高效、顺利开展,省成立了由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厅局领导担任副组长及成员的“活动月”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活动月”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团省委,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也应成立“活动月”领导小组,及时召开联席会议部署活动开展,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活动月”情况,并邀请党政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将该项活动纳入新农村建设的工作安排。各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在政策、项目、经费等方面予以保障。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级“活动月”领导小组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月”方案和工作推进计划,形成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级级有计划、有项目、有活动、有服务、有保障的良好工作格局。各镇、县、市级“活动月”领导小组要将活动方案逐级上报审定。本次活动开展的重点在乡镇,各级“活动月”领导小组要深入调查了解本地各乡镇生产、生活实际,选取科技文化普及基础较好,参与积极性高的乡镇作为示范点。各市要推荐上报1-2个乡镇作为省级示范点候选单位,省“活动月”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从中确定一批省级示范点,给予重点指导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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