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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2.1.2 厅建设工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在厅应急指挥中心统一领导下,为加强对专业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厅建设工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分管安全和建设工程安全的厅领导
  副组长:厅质监站站长
  成员:其他厅属负有工程管理职能的单位分管建设工程安全的领导。
  其主要职责是:在省交通厅应急工作总体框架内,指导全省交通建设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总体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协调厅属各负有工程管理职能的单位应急管理工作,具体指导全省交通建设工程重(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2.1.3 厅直单位
  厅质监站作为全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全省交通建设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总体应急预案和其他相关工作,落实和承办厅应急指挥中心、厅建设工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决定事项,按照要求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和参与应急处理。
  其他厅属各负有工程管理职能的单位,在省厅统一领导下,制订各归口管理工程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1.4 市交通局
  根据同级人民政府和省交通厅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建立应急组织体系,制定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预案,及时了解掌握建设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动态,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省交通厅报告事故情况。指挥、协调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2.1.5 县(市)交通局
  根据同级人民政府和市交通局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建立应急组织体系,制定本地区有关建设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掌握有关建设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动态,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市交通局报告事故情况。指挥、协调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本地区施工单位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2.2 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急管理职责
  2.2.1 项目建设单位
  根据法律法规和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制定本单位应急预案;建立本单位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培训和宣传工作;编制本单位年度应急工作资金预算;负责联络气象、水利、地质等相关部门,为项目施工单位提供预测信息;对项目施工单位的应急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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