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苏交质[2007]55号)
根据国家有关要求,我厅制订了《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预案》精神,编制好各自所监管工程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相关人力与物资配备,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相应的演练,全力做好我省交通建设工程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相关工作。
附件:《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二OO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
为提高交通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的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应对建设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稳定,保证建设工程顺利进行,根据交通部门职能分工和交通建设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1.2.1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国务院《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国务院《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4)《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1.2.2相关的应急预案
(1)交通部《交通建设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
(2)建设部《建设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江苏省交通厅《江苏省公路、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省境内建设工程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加固活动中,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