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交通厅关于印发《省交通工会财务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交通厅关于印发《省交通工会财务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浙交工会〔2007〕36号)


所属各基层工会:
  现将《省交通工会财务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八月十七日

省交通工会财务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工作,切实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和资产,根据省总工会《关于基层工会财务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浙总工发〔2006〕84号),结合本会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规范化建设实施范围和工作目标

  实施范围:所属各基层工会,含局(公司)所属基层工会。
  工作目标:以开展工会财务会计竞赛、基层工会财务互查、业务学习培训等为载体,从2007年起,用2年左右时间,使所有基层工会财务工作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

  二、规范化建设标准

  (一)、工会经费独立管理方面。
  1、建立预决算报备制度。基层工会按规定及时编报年度预算和决算。
  2、实行“一枝笔”审批制度。基层工会经费开支由主管财务主席按预算审批,重大支出事项必须经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并有书面记录。
  3、工会经费单独建账立户。基层工会依法独立建立银行账户,并按工会财务会计制度对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单独核算和管理。
  (二)依法收好工会经费方面。
  4、收好行政拨缴的工会经费。基层工会督促行政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及时足额拨交工会会费,并按规定留解比例上解工会会费,正确使用“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
  5、收好工会其他各项经费。基层工会按规定收足收齐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依法取得工会所属的企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行政给予的补助、投资收益和其他收入。
  6、规范工会收入的来源渠道。基层工会的收入和代管经费项目按《工会法》和工会制度规定办理,对不符合规定的资金和经费不能收取,也不能进入工会账户代为管理。
  (三)依法管好工会经费方面。
  7、工会会计内控制度健全。基层工会配有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兼)职财会人员,会计、出纳分设,钱、账、物分管,建立健全财务制度。
  8、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范。原始单据合法有效、会计凭证整洁完整、凭证帐簿装订整齐、会计报表完整准确、会计档案规范存档。财会人员变动时,及时按规定办好书面交接手续。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