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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二合一”“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八、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这次全市“二合一”、“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的领导,市防委成立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市防委主任阮金泉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防委副主任李建国和市公安局副局长范玉龙为副组长,市防委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消防支队支队长邢明典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联系电话0393-8822315),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各县(区)政府都要切实加强领导,由分管领导同志具体负责;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密切配合,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各县(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全面掌握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搞好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九、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整治责任。各县(区)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责任,推动“二合一”、“三合一”场所集中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狠抓整治措施落实。国土资源、发展改革、规划、建设等部门要严格土地使用和建设工程审批,严把“二合一”、“三合一”场所的源头关;工商部门要把消防安全作为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前置条件,严格工商注册登记。各县(区)政府要责成市场发展中心切实履行对各类市场的消防安全监管责任,确保消防安全;文化部门在公共娱乐场所的验收、审批过程中要严格把关,坚决堵塞“二合一”、“三合一”场所漏洞;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主动把社区和农村“二合一”、“三合一”场所纳入乡镇和街道安监员的监督范围;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要依法履行消防监督职责,严惩消防违法行为;监察机关要积极受理群众举报和集中整治行动有关案件,严肃查处集中整治工作中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的有关责任人员。公安派出所要把“二合一”、“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作为安全防范的重要内容,结合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强化动态监控。社区和村民委员会要全面开展“二合一”、“三合一”场所的摸底排查,并将消防安全纳入乡规民约,落实巡更巡查,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2.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文化、广电等部门以及各新闻媒体要与公安机关密切协作,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要广泛宣传“二合一”、“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整治的工作部署、整治范围、标准和要求,宣传整治火灾隐患的技术措施,普及逃生自救知识,使之家喻户晓。要及时曝光火灾隐患,公开典型火灾案例,警示和教育群众主动配合整治工作。要在“二合一”、“三合一”场所加强消防安全“三会一标”(会查改火灾隐患、会组织人员疏散、会扑救初期火灾以及单位实行消防标识化管理)工作,提高广大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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