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洪府厅发〔2007〕9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南昌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2006-2010年)》已经市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七年六月十九日
南昌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为使我市老龄事业与社会经济发展相协调,根据《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江西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江西省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市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制定《南昌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2006-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
一、背景
(一)“十五”期间我市老龄事业发展的主要成就
我市老龄事业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各部门、社会各界和老龄战线的共同努力,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养老保障体系逐步建立,养老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基本养老金做到按时足额发放;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城镇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逐步扩大,医疗救助制度稳步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基本生活得到保障;老年福利和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老年教育、文化、体育等事业有了较大发展,敬老、养老、助老的道德风尚进一步形成,涌现出一大批老龄工作先进单位和敬老先进个人;老年法规逐步健全,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老年人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市、县二级老龄工作体制基本理顺,老龄工作逐步走上正轨,为加快我市老龄事业的发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二)“十一五”期间我市人口老龄化面临的形势和问题
“十一五”期间,我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以年均3.2%的速度持续增长,预计到2010年达到59万,约占总人口的12 %,年均增长1.75万,人口老龄化的问题更加突出。因此,“十一五”期间,我市社会养老负担进一步加重,养老保障问题突出,社区照料服务需求迅速增加,供需矛盾加剧对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将带来深刻的影响。
(三)“十一五”期间是做好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准备的历史机遇期
“十一五”期间,既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战略机遇期,也是我市实现在中部地区加速崛起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我们必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未雨绸缪,抓住机遇,贯彻“五个统筹”的思想,协调处理好经济与社会、全局与局部、当前与长远等各个方面的关系,在大力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加快老龄事业的发展,为构建和谐平安南昌作出贡献。
二、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