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设办广东华商技工学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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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申请开办广东华商技工学校的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经审核并组织专家考察论证,我厅同意设办广东华商技工学校。
广东华商技工学校属于民办性质,人员、编制、经费、管理等均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执行;法定代表人核定为廖榕就;办学规模4500人;办学层次为全日制中级技工教育和短期职业技能培训;开设专业包括酒店管理、服装设计与工艺、纺织印染与工艺、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装饰设计;办学地址核定为广州市增城荔城街华商路。
请严格按照《
职业教育法》、《
民办教育促进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广东省有关技工教育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制度,明确技工学校的发展方向和技能人才的发展要求,围绕技工教育主要任务,规范办学,改善办学条件,确保教学质量,为我省各类技能人才的培养做出积极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