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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基础测绘“十一五”规划纲要(2008-2010年)的通知

  (四)完成卫辉市、封丘县、延津县、长垣县、原阳县、新乡县的测量标志普查和维护;
  (五)启动并完成新乡市“电子政务”地理信息系统的研建。
  三、2010年任务目标
  (一)市区1:1000地形图修测、补测20平方公里;
  (二)市区1:500地形图修测、补测20平方公里;
  (三)新乡市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和空间数据交换站建设,基本实现对地理空间数据的采集、存储、管理、加工、分发服务等功能。
  (四)启动并完成“一镇一图”“数字城镇”工程。

第四章 保障措施


  新乡市地理空间信息基础测绘建设是新乡市经济建设中一项基础性、公益性、先行性的工作,应制定优先发展的政策和规划,在人力、物力、财力和技术上为基础测绘的实施提供保障。
  一、法规保障
  以《测绘法》、《河南省测绘管理条例》为基础,制定新乡市的地理空间信息基础测绘建设管理办法,推进政府主导,统筹规划;需求牵引,突出应用;严格法规,共建共享机制的建立,促进基础地理信息成果的转化和利用。
  二、组织领导
  新乡市地理空间信息基础测绘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要有高效的组织协调机构和可行的组织保障措施。在新乡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新乡市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市级地理空间信息基础测绘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成立新乡市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具体负责地理空间信息数据的采集、维护、更新和交换。
  三、财力保障
  新乡市地理空间信息基础测绘建设是基础性、公益性建设项目,地理空间信息是涉及民族利益和国家安全的重要战略信息资源,应纳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明确主要资金来源和渠道,其所需经费应予以保证,进一步完善基础测绘分级管理体制,建立对基础测绘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并根据基础测绘重大工程项目的实施,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使其建设成果尽快满足各级政府以及国土、环保、水利、交通、建设等部门的迫切需要。
  四、人才保障
  加快地理空间信息人才队伍的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批懂地理空间信息建设规划、会地理信息系统开发、掌握地理空间信息应用技术的多层次、高素质的信息化人才。特别是注重青年科技人才的使用,力争到2008年建设一支地理空间信息人才队伍,熟练应用地理空间信息采集开发应用和分发服务的管理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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