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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旅游委、市消防局关于本市旅游行业举行消防及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的通知


  本次旅游行业消防及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是依据《上海市处置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从行业实际出发,以实战、迅捷、有效为前提,兼顾演练的情景特点,设置旅游住宿场所、旅游交通突发火警及旅游交通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的演练。具体项目如下:

  (一)高层建筑(住宿场所)发生客房、厨房烟道火警的应急预案的演练;

  要点:1、已制订住宿场所突发客房、厨房烟道火警的应急预案;2、按预案应急处置规程进行信息报告,组织住客转移、撤离,应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等。

  (二)旅游大巴在运载途中发生火警的应急预案的演练;

  要点:1、已制订旅游大巴发生火警的应急预案;2、导游、驾驶员按预案应急处置规程进行信息报告,组织游客转移、撤离,利用各种资源实施现场救护等。

  (三)、旅游大巴在运载途中发生两车相撞交通事故的应急预案的演练;

  要点:1、已制订旅游大巴发生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2、导游或驾驶员按预案应急处置规程进行信息报告,组织游客转移、撤离,进行现场施救(外伤、骨折包扎处置,人工心肺复苏)等。

  (四)、对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制订旅游住宿场所、载客车辆发生火警的应急预案及旅游大巴发生交通事故的应急预案的评比。

  五、演练的相关事项

  (一)演练队伍的组成

  1、由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根据辖区内旅游企业日常安全管理及演练情况推荐组成演练队。演练队可以以一家旅游企业为代表,也可以从若干旅游企业中抽调骨干代表,向市活动组委会推荐5至10名组成。

  2、各区(县)向市推荐的演练队组成人员要兼顾旅游行业的特点,参加高层建筑消防演练的成员应由住宿企业的前厅、客房、餐饮、消防监控等部门的人员组成;参加旅游巴士消防演练队的成员应由旅行社的导游和旅游巴士的驾驶员及相关人员组成。

  (二)选拔方法

  由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活动组委会根据各区(县)推荐的演练队组成人员的情况进行编组,确定参加市应急演练活动的编队。

  (三)集中培训

  由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活动组委会根据演练活动的要求请专业部门专家对参加演练的人员进行培训。

  六、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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