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市医保局关于重申疫苗预防接种时涉及的相关项目医保基金不予支付的通知
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市医保局关于重申疫苗预防接种时涉及的相关项目医保基金不予支付的通知
各区县医保办、医保事务中心,各有关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据反映,部分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把乙肝疫苗接种时发生的肝功能检验项目费用擅自纳入医保结算。为加强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管理,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根据《关于公布〈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的通知》(沪医保〔2002〕31号)的规定,对各种疫苗预防接种时涉及的检查、化验、用药治疗等项目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