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完善行政监督机制
进一步强化了内部行政执法监督,专门出台了《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由局法制科、监察室具体负责监督,严格按主办、协办责任进行督查、考评。实行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以平时考核为主的原则。凡依法行政工作在评议考核中不合格的科(室)、单位,本年度不得评为先进;执法人员考评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达到要求后再恢复其执法资格。在平时工作中随机抽查执法文书和卷宗,发现不规范行为及时纠正和督导,使我局的执法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为保证行政执法工作的公正、透明,我局还引进了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制定了《服务承诺》,将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的依据、标准、期限、举报电话等事项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还聘请了18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重点排污企业厂长(经理)和社会知名人士为环保系统行风监督员,对环保执法工作进行全方位监督。先后召开了企业代表、企业特邀监督员、个体商户等不同类型的座谈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七、加强执法队伍教育培训,强化执法能力建设
我局加大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教育培训力度,建立和完善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环保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制度,局领导带头学习
宪法、行政法规和本部门法律法规,并采取各种形式组织本单位的学法活动;与普法工作相结合,制订学习与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普法教育和依法行政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建立依法行政考核制度,把依法行政情况作为考核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重要内容,定期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依法行政能力考试,凡考试不合格的,不得在行政执法岗位工作。通过学习和考核,把思想逐步统一到《纲要》精神上来,在工作中坚持依法行政,忠实履行法定职责。
八、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组织建设,实行目标管理
认真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对提高环保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促进环保工作上台阶、上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颁布实施后,局党组高度重视,把依法行政工作作为全系统的重要工作来抓,并将其列入了重要的议事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召开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专题会议,结合本局实际,布置落实《纲要》精神,成立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对我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分管局长为直接责任人,各有关科、室、站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科,具体做好计划、调查研究、协调和督促工作,同时明确财务室对依法治理工作经费予以保障,从组织上保证了依法治理工作的落实。制定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目标、任务以及年度工作重点,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