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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情况的报告

漯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情况的报告
(漯环[2007]41号)


市人大常委会:
  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转变观念为先导,以机制创新为核心,不断加大章制建设、执法监督等项工作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职能转变
  我局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对涉及本部门事务的行政许可依据、项目和实施主体进行了清理登记,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几年来,我局严格落实行政法律法规和环保专业法,在思想观念上实现了三个转变:由管理型机关向责任型机关转变;由注重实体,向实体与程序并重,实现依法行政转变;由缺少监督,向建立完备的监督制约体系转变。实行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项目由38项缩减为11项。修定了环保系统的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出台了《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实施意见》等相关制度。缩短办事时间,提高了办事效率。如建设项目审批由过去的60、30、15个工作日,分别缩短为15、7、3个工作日。信访处理必须7个工作日办理完结。
  二、依法履行职责,规范执法行为
  让人民喝上放心的水、呼吸上新鲜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和生活是环保工作的重要任务。近几年来,我局以创建文明城市、生态宜居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为契机,依法履行职责,突出水污染防治和大气污染防治两个重点,连年开展了环保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开展了城市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综合整治工作,消除了威胁饮用水源地安全的污染和隐患。澧河是我市市区的主要饮用水源地,也是我市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成立了漯河市饮用水源保护专项执法检查领导小组,联合水利、公安等部门开展了多次饮用水源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对饮用水源地澧河一级保护区内污水排放口、垃圾堆放场、畜禽养殖场、网箱养殖、捞沙等情况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捞沙、洗衣、游泳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取缔,杜绝了影响饮用水水质的人为现象。由于措施得力,在澧河一级保护区内未发现直接影响饮用水源水质的污染源和排污口;澧河水质常年保持在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二级以上,水质达标率达100%,是全省城市过境河流中保持最好的河段之一。二是集中整治建设项目和工业园区环境违法行为,杜绝了新污染源的产生。在专项行动中,我们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狠抓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对环保违法建设项目依法进行处理,并限期补办环保手续和完善污染防治措施。督促我市4个工业园区开展规划环评工作。三是开展了重点污染企业综合整治工作。对省定重点流域黑河、三里河、颍河进行了综合整治,对30家重点水污染企业和15家大气污染企业实行了深度治理和重点监控,使我市水环境质量和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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