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提出了新的学术观点或解决了重大技术关键新学术观点记10─20分,解决重大技术关键记15─30分。本项得分需要经过高层次专家或经有关技术部门确认,并提供相关证明。
6.著作
以第一作者撰写的具有统一书号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或全国统编教材,每万字3分,超过15万字均记45分;与他人合著的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或全国统编教材,个人撰写的部份每万字2分,超过15万字均记30分;主编或翻译著作每部10分,副主编著作每部5分。
7. 通过技术服务、技术改造、成果转化等产生的经济效益
50万元以下记10分;51-100万元记20分;101-300万元记40分;301-500万元记50分;501-999万元记70分;1000万元以上者记80分。个人得分按排名顺序每5分一档往下递减。
本项记分必须有会计、审计部门的证明才能记分。
8.特邀到国内外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讲学每次5分,提供邀请报告才能记分。
9. 培养期内申请到国家重大科研项目、重大工程项目,每项记50分,一般项目每项记30分,个人得分按排名顺序每5分一档往下递减。
10.培养期内获得国外基金会和国际有关组织资助金额5万美元以上记40分,1万美元以上5万美元以下记30分,5000美元以上记10分。
11. 培养期内获得省级重点科研项目、重大工程技术项目,每项记30分,一般项目记20分,个人得分按排名顺序每5分一档往下递减。
12.后备人才所领导的研究技术队伍的数量与质量比上年有明显提高记6─10分。
13.博士生导师培养在读博士生每名记5分。硕士生导师培养在读硕士生每名记2分。不具有博导、硕导资格的不能计分。
14.当年被选拔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记15分;当年被选拔为云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一等奖记10分,二等奖记8分,三等奖记6分;当年被选拔为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记10分; 当年被选拔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记7分。
15.当年获国家级各种荣誉称号记8─10分;当年获省级各种荣誉称号记6─8分;当年获所在单位各种荣誉称号记4分。
16.组织协调能力有明显提高记10分。
17.医院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后备人才,新开展的高难危险手术业务记25分,从事临床手术或门诊,根据手术的难易程度及所看病人的数量记10-20分。
18.高校的后备人才为学生新开一门课程记15分,从事教学工作根据其教学工作量40-100学时,记10-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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