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对第六至第九批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进行年度考核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考核办法》,拟定于2007年9月26日至28日组织专家对已进入培养的第六至第九批省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进行年度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一)各后备人才2006年7月31日-2007年7月31日的工作业绩、学术和技术水平、学科队伍建设及政治思想表现等。
(二)后备人才所在单位发挥后备人才作用的情况、落实有关待遇的情况、在管理服务中取得的经验及存在的问题。
二、考核程序
(一)后备人才根据培养目标和年度计划,按照规定认真填写《云南省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素质培养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考核表》(考核表内容填至2007年7月31日止)并按量化指标量化工作成绩,提交一篇反映本人在本考核年度最新研究成果及进展的学术论文或技术报告。
(二)所在单位的人事、科技部门负责对后备人才填报的《执行情况考核表》及自评分情况等逐一进行审查核实后,提请本单位学术委员会或单位党政领导集体研究写出综合评价意见,并提出初步考核等次(优、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三)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分学科组对后备人才进行考核。
(四)考核采取书面考核和学科组学术交流、被考核人述职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考核。考核小组先根据后备人才提供的《考核表》和附件材料,给出考核等次意见。对考核等次定为“优”的后备人才,组织在学科组交流发言,对考核等次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后备人才,由考核小组组织听取被考核人述职,根据交流发言和考核人述职,最终确定考核等次。
(五)由省科技厅在云南科技信息网公布考核结果。
三、有关要求和说明
(一)后备人才提交的《考核表》一式5份,学术论文或技术报告和相关附件材料一式一份,由后备人才所在单位于9月7日前统一送到省科技厅人事处。
(二)各单位负责人才工作的部门及后备人才要安排好工作,认真参加考核,因故不能参加的后备人才,所在单位必须出具书面说明,并提交前款所要求的考核书面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