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南昌供电公司、南昌电信分公司、江西移动南昌分公司、中国联通南昌分公司、市商业银行、南昌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市公交总公司、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市燃气公司、南昌有线广播电视网络传输中心、市邮政局、市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等12个服务行业窗口单位,要通过深入开展创建“人民群众满意的服务窗口”活动,切实解决服务诚信度不高、服务质量低下和霸王条款、价格欺诈、服务陷阱、乱收费等问题,努力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具体评议内容参照省行业主管部门民主评议要求,由市政府制定方案确定。
(五)对各县区具有行政执法权、审批权和具有经济管理、公共服务职能的1000余个基层站所进行“社会满意度”测评,重点解决制约全市经济发展和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转变作风,规范行政行为,确保政令畅通。具体评议内容参照省主管部门民主评议要求,由市政府制定方案确定。
(六)对100名具有行政执法权、审批权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处室处长进行社会满意度测评,切实解决“工作责任不实”、“中梗阻下搁浅”和“不作为乱作为”等方面的问题。具体评议内容由市政府制定方案确定。
五、组织实施
(一)省政府部署的民主评议工作
采取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分类评议,成果共享的办法,由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市纠风办按省政府要求组织实施。
1、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各级公办中小学的民主评议,由市教育局统一部署,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对各级公立医院的民主评议工作,由市卫生局统一部署,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2、按照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的原则,公安、交通、林业、国土资源、人口和计生、审计、工商、新闻出版、国税、地税、质监、药监、司法、安全生产监督、环保、烟草专卖等16个系统和政府办公厅(室)、发展和改革委、财政、民政、文化、经贸、国资、教育、卫生、科技、人事、劳动保障、水利、建委、规划、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房管、园林、市政公用事业、市容、农业、对外经贸、广播电视、民族宗教、体育、旅游、粮食、中小企业局、外事侨务、政府法制办等30个系统所属地方行政单位的民主评议工作,分别由市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分级组织,分级实施,分级负责。
(二)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民主评议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建设高效责任政府,塑造诚信创业南昌”活动的工作意见》(洪发[2006]15号)及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开展整顿领导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活动方案》的通知(洪办字[2007]74号)的要求,民主评议“百名处长”、“基层站所”和服务行业行风工作,由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