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洪府厅发〔2007〕10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2007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2007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书记孟建柱关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批示和省政府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省、市纪委二次全会及省、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关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现就2007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我市“整顿‘五风’,提高能力,促进发展”系列教育活动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公正评议促进有效整改为手段,以实现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为目标,努力建设法治型、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政府,为构建和谐创业南昌,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证,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二、基本原则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1、坚持“两手抓”,一手抓好省政府部署的民主评议工作,一手抓好市委、市府确定的民主评议“百名处长”、“基层站所”和服务行业行风工作;2、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负其责,齐抓共管;3、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既要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又要加大预防不正之风发生的工作力度;4、坚持把政风行风建设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依靠群众,发扬民主;5、坚持边评边改,评改结合,求真务实,认真整改;6、坚持程序严密,客观公正,评优评差,促进工作。
  三、评议对象
  根据部门性质、工作职能以及与群众接触程度、方式等综合因素,结合我市实际,2007年参加的被评议对象,分为以下六类:
  (一)全市各级公办中小学校和公立医院。
  (二)公安、交通(运管、路政、航运等部门)、林业、国土资源、人口和计划生育、审计、工商、新闻出版、国税、地税、质监、药监、司法、安全生产监督、环保、烟草专卖等16个系统所属地方行政单位。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