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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的通知
(厦府办〔2005〕27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的应急管理工作,根据市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会议纪要﹝2005﹞12号),以及《厦门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厦府办﹝2004﹞244号)要求,现将我市制定和完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工作。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提高行政能力的迫切需要,是发展生产力、提高地区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转变职能,更新观念,把加强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分工,确保按时完成。

  二、认真开展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工作。各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提高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风险的能力,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的要求,抓紧组织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工作。厦府办﹝2004﹞244号文件已对各区编制区应急预案、各有关部门编制专项应急预案提出了具体要求,请各区、各有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对照厦门市应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目录(附后),对已制定应急预案的,抓紧进行修订和完善;尚未制定应急预案的,抓紧组织落实预案的编制工作。

  三、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在2006年3月底前完成相关区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工作。各区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要切合实际,简洁明了,注重可操作性。各有关部门专项应急预案制订完成后,报经市政府批准,成熟一个,发布一个。各区政府的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抄报市政府。

  附件:厦门市应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目录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五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
  厦门市应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目录


                                      牵头单位

厦        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地震局
门  厦    自 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国土房产局
市  门    然 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                   水利局
突  市    灾 市抗旱应急预案                      水利局
发  突 专  害 市突发气象事件应急预案                  气象局
公  发 项    市处置重大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              林业局
共  公 应
事  共 急  事 市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安监局
件  事 预  故 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安监局
应  件 案  灾 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质监局
急  总    害 市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预案               航管站
预  体      市海上搜救应急预案                    海事局
案  应      市道路抢险应急预案                    交通委
体  急      市桥梁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交通委
系  预      市人防工程事故灾难处置预案                人防办
案         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置救援应急预案              交通管理局
         市火灾事故灭火救援预案                  消防支队
         市建筑施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建设与管理局
         市城市公共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市政园林局
         市城市排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市政园林局
         市地下管线抢修预案                    市政园林局
         市重特大电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电业局
         市燃气事故应急预案                    市政园林局
         市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环保局
         市海洋风暴潮、海啸、赤潮灾害应急预案           海洋渔业局

       公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卫生局
       共  市突发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卫生局
       卫  市重、特大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                卫生局
       生  市防治重大动植物疫病应急预案                农业局
       事  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卫生局
       件

       社  市处置突发恐怖袭击事件和重大刑事案件工作应急预案      公安局
       会  市处置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预案              信访局
       安  市处置公共场所滋事事件应急预案               公安局
       全  市应对市场波动情况应急预案                 贸发局
       事  市民族宗教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宗教局
       件  市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外事办
         市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应急预案               教育局

 应急保障预案   市应急通信保障预案                     通信管理局
         市应急交通运输保障预案                   交通委
         市应急救援物资保障预案                   计委
         市突发公共事件灾民救助保障预案               民政局
         市突发公共事件社会动员保障预案               民政局
         市应急资金保障预案                     财政局
         市应急避难场所保障预案                   民政局
 区应急预案    六个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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