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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公交行业特许经营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总体原则: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自主、合理补偿、平稳推进、保障服务”的总体原则推进改革工作,具体是:
  1.政府主导:政府主导确立特许经营模式、确立资源整合方法途径、确立退出补偿机制。
  2.企业自主:企业自主选择资源处置方式、选择整合对象。
  3.合理补偿:政府对符合补偿条件的退出公交企业给予合理补偿。
  4.平稳推进:以确保稳定为前提,确保改革的平稳实施,维护员工队伍的稳定。
  5.保障服务:要维持改革期间公交正常服务水平,确保企业整合、退出不影响正常的公交服务。
  三、公交行业特许经营改革的工作步骤
  在2008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公交特许经营改革工作,非特许经营企业完全退出市场,具体按照“组建企业-特许授权-资源整合-置换‘绿的’经营权-货币补偿-非特许经营企业退出市场”的步骤推进改革工作:
  (一)组建企业(2007年6月30日-2007年8月15日):2007年8月15日前,宝安、龙岗两区政府各自负责引导组建一家新的公交企业,并以该企业为平台整合其余公交企业;
  (二)特许授权(2007年8月31日-2007年11月30日):市交通局组织特许经营权授权工作;
  (三)整合资源(2007年12月1日-2008年12月31日):特许经营企业整合兼并其余非特许经营企业;
  (四)置换“绿的”经营权(2007年10月1日-2008年6月30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授予“绿的”经营权,置换原公交资源;
  (五)货币补偿(2007年12月1日-2008年12月31日):市政府对符合货币补偿条件的企业,给予合理补偿;
  (六)退出市场(2008年12月31日前):完成非特许经营企业退出市场工作。
  四、组织机构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深圳市公交行业特许经营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许宗衡市长任组长,张思平副市长任副组长,成员由陈胜兴副秘书长和市发展改革局、交通局、财政局、劳动保障局、公安局、工商(物价)局、法制办、维稳办及宝安、龙岗两区政府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由陈胜兴副秘书长任办公室主任,刘志娇局长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李文龙区长、张备区长任副主任。办公室负责组织综合政策研究,按照领导小组部署做好有关统筹、协调、指导、督办工作。
  各部门须高度统一、加强配合,按照“深圳市公交行业特许经营改革任务分配表”(见附件1)所列的各项工作任务制定配套的实施办法,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工作。我市各级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力以赴,扎实推进。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认真研究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提前做好应对工作,确保在改革过程中的社会行业稳定、确保公交正常服务秩序、确保员工合法权益、确保公交资源的有序退出。
  (三)各公交企业必须统一认识,严格按照政府的有关规定,切实把公交特许经营改革工作做好。改革必然要调整部分公交企业的利益,影响部分从业人员的工作岗位,各公交企业及从业人员必须以改革和发展大局为重,积极参与改革,努力维护改革期间公交服务的持续稳定。对在改革期间线路车辆出现罢驶停运以及非法上访等行为的,除依据有关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外,在补偿政策上给予严格限制,对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的,将核扣补偿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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