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深圳市2007年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的通知
(深教〔2007〕311号 2007年8月27日)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
共青团中央《关于组织开展2007年“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的通知》(教基函〔2007〕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开展深圳市2007年“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指导思想
本次活动以《
关于组织开展2007年“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的通知》(教基函〔2007〕7号)精神为指导,以“感受生活新变化,增强民族自豪感”为主题,以迎接党的十七大召开为契机,与“迎奥运盼大运”、纪念抗日战争胜利62周年、庆祝教师节、深圳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等活动相结合,在学生中强化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教育,增强他们对中国共产党的热爱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培养其社会责任感和民族自信心,引导学生立志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努力学习。
二、活动时间
2007年9月1日至30日。
三、活动内容与要求
(一)“感受新变化,迎接十七大”主题活动
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团中央定于9月3日上午10:00-11:00在中国教育电视台一频道播放全国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启动仪式和形势教育专题片“生活新变化”。届时,广东电视台卫星频道还将全程转播该节目。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认真做好两项工作:一是调整课程安排,将该周班会课、团队活动课时间统一调至9月3日上午10:00-11:00,组织小学高年级学生、初中学生和高中学生集中收看专题片(播放时间确实不能集中收看的,要指派专人对节目进行录像,安排时间集中观看);二是利用班会课、团队活动课时间,组织学生畅谈家乡、社会新变化,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七大的召开。
(二)“迎奥运、盼大运”系列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