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市环境质量
2006年各个“城考”城市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中有升”。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进一步完善,全省17个城市中有大气自动站的城市就有11个,还有两个地级城市临沧市和普洱市的空气自动站正在建设中。同时对昭通市、昆明市水功能区点位进行了调整,对安宁市、保山市、昭通市的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噪声点位进行调整。
(二)污染控制
在昆明市启动了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机构的委托,先后完成了《昆明市在用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工作规划》的编制,对机关公务用车、公共汽车、出租车、货车的集中抽检工作。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得到加强,玉溪市、丽江市、曲靖市、安宁市等城市制定并实施全市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重点治理保护区内污染源,加强对农村饮用水源地的污染防治,建立健全安全预警制度,定期发布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排查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源地的风险。
全省2006年共创建噪声达标区面积93.5平方公里,烟尘控制区面积58.84平方公里。
(三)环境建设
目前有污水处理厂的城市达到16个,有垃圾处理场的城市有13个,个别尚未验收的工程可望在2007年内完成。
各地级城市积极推进医疗废物处理中心的建设,昆明市已建成日处理量为15吨的医疗废物处理处置中心,并投入试运行。大理、德宏、文山、保山、普洱五州市已获国家资金支持,正抓紧建设,其它州市也正加紧前期工作。
(四)环境管理
严格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严把审核关;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积极开展公众对环境满意率调查活动。
(五)继续推进创模工作
昆明市政府正式向国家环保总局提出了“创模”申请,建立了“创模”分指挥部;玉溪市按照新的指标要求,对该市“创模”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详细的资料收集、数据整理、对照和分析;楚雄市按照“十一五”指标要求,编制完成了《楚雄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建设规划》,并上报省环境保护局;个旧市、安宁市也在为申请“创模”做积极准备。
(六)做好城考培训工作
根据新的指标要求,结合本省情况及时编制了《云南省“十一五”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手册》,并配发了光盘;针对各城市在软件使用中的普遍问题进行了培训。
二、2006年全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