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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厅关于加快推进再就业工作的意见

吉林省交通厅关于加快推进再就业工作的意见


厅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吉政办发[2003]32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厅再就业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就加快推进我厅再就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统一认识,增强推进再就业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坚定做好再就业工作的信心

  多年来,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省交通厅以及厅直各单位充分认识到扩大就业和再就业,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关系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真正把职工群众的疾苦放在心上,把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和基本生活当作责无旁贷的义务,把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积极推进“劳者有其业”工程,加强领导,完善措施,狠抓落实,进展顺利,收到良好效果。十年来,全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共投资376亿元,直接为社会75万人提供了全年的就业机会。年吸纳社会从业人员从1992年的1.44万人到现在的12万人,增加了10.56万人,增长了7.3倍。就业机会年均增长率为26.39%,高出全国从业人员年均增长率(1%)25个百分点,高出全省从业人员年均增长率(-0.2%)26.6个百分点。实现了交通事业的飞速发展与高就业率的良性统一。目前为止,我厅共有直属企事业单位34个,其中企业单位13个,事业单位21个,单位数量比十年前增加了13个,增长率为62%。截止到去年底厅直单位从业人员达到12114人,十年来共新增就业人员5692人,增长率为72.3%。

  交通产业的连锁性、交通事业发展的同步性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阶段性、体制改革的不确定性等诸多客观因素,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我厅的再就业工作。“失业”“下岗”、“转轨失业”、“隐性失业”、“结构性失业”、“周期性失业”等潜在趋势,在厅直单位尤其是企业、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集体企事业单位还是存在的。特别是在亏损企业和半停产企业(单位)的困难群体、弱势群体中表现得特别突出。企业结构调整,重组改制等也会引发新的就业矛盾。从各单位实际看,我们虽没有严格意义上的下岗职工(因企业经营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但仍有246名待岗职工。在大的社会环境影响下,当前和今后一个较长时期内,我厅一些单位仍然存在着职工下岗待业的危机。对此我们绝不可掉以轻心。我们要站在“三个代表”的高度,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再就业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要正确认识和分析当前本行业、本单位的就业形势和发展趋势,既要看到我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飞速发展和再就业工作已取得的成绩及有利条件,增强推进再就业工作的信心;又要正视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正确处理好就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满腔热情地抓好再就业工作,确保交通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全系统的稳定,确保职工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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