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督查工作的通知
(通政办发〔2003〕20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和省政府《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坚决制止违法用地行为的通知》(苏政发〔2003〕84号)精神,进一步加大土地市场秩序整治力度,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于9月中旬对各地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曾培炎副总理重要指示及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文件精神,将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作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解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问题的重大举措,切实抓紧抓好。通过督查,进一步了解各地开展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制止违法用地行为的新部署、新举措,摸清各地在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过程中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明确下阶段工作重点,确保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和国土资源管理取得新成效。
二、督查内容
(一)各地贯彻落实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和省政府苏政发〔2003〕84号文件的情况。
(二)开发区及各类工业园区用地清查和管理情况,包括开发区及园区数量、管理体制、规划和实际占用面积、进区项目、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等。
(三)经营性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情况。
(四)违法用地案件发生及查处情况,包括违法用地数量、类型、发生时间、是否存在执法不严等。
(五)开发区及工业园区建设用地补偿、安置情况,包括是否存在侵占、挪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等。
三、督查组织
成立由市监察局、国土资源局牵头,市计划、经贸、建设、规划、审计、外经贸等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合督查组。督查将采取听取情况汇报、查阅相关工作台帐、实地检查的方式进行。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紧做好督查准备工作。具体督查时间安排由市监察局、国土资源局另行通知。
二○○三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