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2002年马銮湾内水产养殖整治尚有部分遗留,再加上这几年又有一定回潮,影响了马銮海堤开口和护岸清淤造地工程的建设施工,并将影响下一步整个湾的综合整治工程建设施工。针对存在的问题,根据市领导的指示,市海管办曾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协调,但问题仍未得到妥善解决。今年8月23日市政府办公厅王宝贵副主任主持召开了专题协调会,决定成立马銮湾内西海域整治遗留问题清理小组,由市重点办牵头,市海洋与渔业局、国土局、海沧区、集美区和海湾公司派人参加。
清理小组采取集中办公的方法,查阅了2002年原杏林区马銮湾整治的档案资料,调用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西海域整治前的卫星遥感资料,询问有关责任人、知情人,并进行针对性的现场调查和踏勘,取得了以下成果:
1、利用卫星遥感图,明确西海域整治,马銮湾内整治范围(蓝线内海域,见附图)。
2、在整治范围内,马銮湾内的网箱、吊养、吊缯三项,面积约277.1公顷(除区块A以外的红线范围),2002年已经全部整治完毕。现状中,在上述海域内如出现以上三种设施或其他养殖设施均属回潮新增养殖。
3、马銮湾内未整治的海域面积共约43.2公顷(红线与蓝线之间的区域和区块A红线区域),主要分布在海沧区的鼎美村、芸美村、新鞍村,还有霞阳村的个别养殖户;其次是集美区的马銮村;陈井村也遗留四户未整治理赔。主要养殖类型为插网,(群众称为围网,但绝大多数与湾外的围网截然不同,我们称之为插网)。
4、通过查阅整治档案,上述未整治海域的养殖,群众有申报材料,但普遍存在严重虚报的情况。当时杏林区整治办未予测量核实和确认,未进行整治、清理。
5、集美区西滨村约164.1亩的围网在2005年5月已由海湾公司进行了理赔,因此本次清理没有列入未整治范围。
根据市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和市府专题会议纪要(〔2005〕167号),要求市海洋与渔业局代表市政府协调两区完成内湾整治工作。在前阶段工作的基础上,我们提出下一步具体工作意见:
一、对湾内遗留养殖问题进行整治补课,主要内容是:
1、根据市领导多次协调会确定的原则,西海域整治马銮湾内的遗留问题,以区为主组织,以兑现承诺、取信于民。以现有行政区划和海域勘界划分,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海沧区和集美区政府设立专门组织进行整治补课,在2005年12月30日前完成,但涉及海堤开口改造工程和清淤护岸工程的,要在工程施工前完成(据海湾公司反映,马銮村的围网等该公司也已进行了理赔,补助款已拨付给村委会,但村未发给养殖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