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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6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6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厦府办〔2005〕32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委、办、局,各驻厦门口岸监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运行﹝2005﹞2582号文《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春运工作的通知》精神,2006年我市春运将从2006年1月14日开始,2月22日结束,共计40天。现将做好我市2006年度春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原则

  2006年我市春运主要客流是:学生流、民工流以及探亲、旅游、经商等客流。客源包括厦门及周边地区,国内各省市,港澳台地区,世界各地等。春运最繁忙的时段将是春节前一个星期和春节后两个星期。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厦门春运有许多的新特点:如学校放假时间较早、铁路增加新的线路和车次、厦门成为两岸春运包机直航点等,这些应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

  据预测,2006年春运期间,我市旅客运量将超过4400万人次,比2005年增长2%左右,其中:道路496.8万人次,增长3.3%;区域内公共交通3650万人次,增长5.61%;水路54万人次,与去年基本持平;铁路124万人次,增长3.3%;民航70万人次,增长4.48%。

  今年春运工作的指导原则是“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客为主,快捷方便”。

  二、加强组织领导,合理安排运力

  春运工作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各级政府和市直各有关部门、驻厦门口岸各监管单位要高度重视春运工作,把做好春运工作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设和谐社会的具体表现。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口岸监管单位以及春运生产、服务保障单位,都应成立以主要领导挂帅的春运工作领导机构,落实办事机构和人员,对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力、物资和经费,给予必要、优先的安排和支持。各单位要制定工作预案,掌握日常动态,及时高效地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各级领导必须深入生产一线,关心职工的工作和生活,以良好的状态投入工作。春运前和春运期间,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协同安全生产等部门深入运输生产一线,开展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监督,确保顺利完成春运工作任务。

  各运输部门要根据今年春运客流群体的特点,加强调查预测,科学、合理地安排各种运力,最大限度地满足旅客的出行需求。铁路、公路、水路、民航及区域内公交客运部门要主动加强联系、沟通和协作,分工与协作相结合,发挥运力的最大效能。劳动及各经济管理部门和有关行业协会等要协助铁路部门确定重点保障单位,严密组织客票预售,引导工矿企业合理安排生产,引导、规范好劳动力市场,鼓励提前放假,做好客流的平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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