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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监察局关于加强政府公共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完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奖惩制度。

  1、创建工作目标:(1)完善绩效评估和绩效考评逐级考评考核体系。力求指标达到共性与个性的区别、定性与定量的结合、科学性与合理性的统一,突出业务实绩的考评,客观反映单位和个人业务实绩的全貌。(2)综合运用评估结果,建立健全奖惩制度。把绩效评估结果与个人、单位的评先评优、干部的晋升、绩效奖励金等方面结合起来,调动单位和机关工作人员积极性。(3)开发绩效评估和绩效考评软件,探索网上开展绩效评估的有效途径,建立单位和个人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完善网上开展绩效评估的评价制度,努力建设一个“绩效型”的政府。

  2、责任部门:(1)牵头部门:市效能办。结合年度政府部门绩效评估和平时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评工作,认真制定绩效评估方案和评估指标,建立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和奖惩制度。(2)协助部门:市委办、市政府办、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党工委、市人事局、市信息产业局、市政务技术服务中心、市统计局等单位配合。

  3、实施步骤:(1)第一阶段工作,初步建立政府及其部门绩效评估指标评价体系的基本框架,完善政府部门绩效评估和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评工作机制,在2005年12月-2006年12月底前完成。(2)第二阶段工作,完善全市机关单位绩效评估和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评奖惩制度,充分运用绩效评估结果,与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干部提拔使用、绩效考核奖励金挂钩,在2006年12月-2007年12月底前完成。(3)第三阶段工作,探索网上无纸化绩效评估和考评方式,完善与《公务员法》相配套的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评工作机制,在2007年12月-2008年12月底前完成。

  (三)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高行政管理效能。

  1、创建工作目标:(1)理顺行政管理职能。重点解决政府部门职能交叉等方面的问题。(2)理顺市、区管理体制,合理确定市、区两级的事权、财权,调动两级政府的积极性。(3)组建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推动事业单位的改革,切实解决政府部门的政企不分、政资不分、政社不分的问题,还权于企业、还权于社会,努力建设一个向人民高度负责的政府。

  2、责任部门:(1)牵头部门:市编办。结合机构调整和跨越式发展的需要,进行调查摸底,认真解决职能交叉和职责不明确的问题。(2)协助部门。市政府办、市审改办、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等单位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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