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创新形式,拓展公开渠道。要按照利于群众知情、便于群众办事和接受群众监督的原则,因地制宜,不断丰富公开的载体和形式,提高公用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的实效。各公用企事业单位不仅要充分利用公开栏、电子触摸屏、电子滚动大屏幕、新闻媒体以及召开新闻发布会、听证会等载体,向社会和群众公开办事信息,还要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满足不同阶层群众的公开需求。要充分利用现有的行政服务中心或政务大厅,将公用企事业方面的审批和服务项目纳入其中,以规范办事行为,提高办事效率。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网上公开,通过网站发布各类办事信息,接受网上投诉,实行网上办事,更好地为群众和企业服务。
(三)完善制度,规范运作,全面提高办事公开工作水平。建立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是提高办事公开工作质量,深入、持久、有序地推进办事公开工作的关键。各公用企事业单位要加强调查研究,制定完善办事公开方面的制度,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监督保障机制,使公用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和日程化的轨道。要建立健全收费公示、重大事项听证与质询、公开承诺、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进一步规范运作,确保办事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要对公开的内容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和有效性,防止走过场。要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建立领导带头、全员参与、目标管理、制度保证、持续改进的办事公开工作长效机制。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把办事公开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在公用企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群众高度关注的工作。各级效能建设和纠风工作机构、各公用企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和主管领导要加强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确保公用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长期坚持,不断深化。要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公用企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的方案,并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和协调。要制定完善行业服务标准和规范,要从健全制度入手,切实加强对行业的监督管理,要加强对公用企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的考评。要会同有关部门,适时组织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不定期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评议代表、效能监督员、社会各界人士,对公用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公开是否及时、形式是否便民、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等情况进行评议,并适时通报督促检查情况。对在办事公开工作中工作不力的单位,要批评教育,责令整改;对拒不实行办事公开制度或在办事公开中弄虚作假、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确保公用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不断取得新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