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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全市打击涉电违法犯罪活动及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全市打击涉电违法犯罪活动及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厦府办〔2006〕7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保障国家电力生产、运输、供应安全,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开展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备、窃电违法犯罪活动及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果。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破获了一批盗窃、破坏电力设备和窃电案件,打击了涉电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电力、林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及各区、镇政府认真落实各项森林防火措施,及时整治输电线路走廊安全隐患,及时协调解决电力部门清障,伐树中遇到的问题,为国家和企业挽回大量经济损失,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并涌现出一大批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鼓舞斗志,经研究决定对厦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二大队等单位、林维云等个人进行表彰。

  希望以上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珍惜荣誉,加倍努力,争取做出更大成绩。

  附件:厦门市打击涉电违法犯罪活动及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单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
  厦门市打击涉电违法犯罪活动及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

  厦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二大队

  厦门市公安局同安分局

  厦门电业局集美供电分局

  厦门电业局同安供电分局

  二、先进个人

  林维云 湖里区安监局

  陈长艺 集美区安监局

  肖 君 市安监局

  张 彦 市安监局

  林瑞清 思明区安监局

  陈幸鹭 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陈爱风 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邓 洪 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周志兵 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吴培明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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