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政府关于公布2003年实施教育现代化工程先进乡镇名单的通知
(通政发〔2004〕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03年,全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国务院农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江苏省教育现代化实施纲要》的要求,积极推进教育现代化工程,创建江苏省实施教育现代化先进乡镇活动又有了新的进展。在各地自行评估验收的基础上,经南通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评审,对照《江苏省乡镇教育基本实现现代化评估指标体系》,确认如东县掘港镇等11个乡镇达到江苏省实施教育现代化先进乡镇标准,现予公布。
附件:2003年实施教育现代化工程先进乡镇名单。
二○○四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