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通知
(牡政发(2007)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3号)和《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意见》(黑政发[2006]65号)精神,加快我市气象事业发展步伐,更好地为防灾减灾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气象事业发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在防灾减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市位于黑龙江省东南部,处于中温带湿润气候区,属大陆性季风气候,气象灾害种类多、强度大、频率高,暴雨、冰雹、干旱、低温冷害、大风、寒潮、霜冻等气象灾害给城乡公共安全和经济发展造成很大影响。另一方面,我市风能、太阳能等清洁可再生气候资源和湿地农业生态资源丰富,将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有着巨大的经济环保和生态价值,发展前景良好。加快发展气象事业,对提高防御灾害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气象事业取得了迅速发展,初步建立了气象监测、预报、服务体系,为防灾减灾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气象事业发展中还存在着综合气象观测体系尚未形成、预报预测水平亟待提高、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公共服务体系不完善等问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为加快气象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不断提高天气气候的监测、预报和防御、减轻气象灾害的能力,积极推动气象事业又快又好发展。
二、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重点任务
(一)加快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和气象信息系统建设。要大力加强包括环境气象观测在内的气候观测、天气雷达、风廓线仪、卫星遥感系统,雷电定位及大气电场监测网和自动气象站等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加强城市、沿江、沿湖、沿路灾害性天气气候监测网、中小尺度加密观测系统以及设备运行保障系统建设,加快建立和完善基于大气层不同层面观测相结合的全天候立体综合气象观测系统。要大力推进气象信息网络和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建成贯通全市的气象信息高速传输网络,加快气象信息海量存储、分发共享系统和高性能计算机中心的建设,提高气象信息的存储、加工和分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