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单位庭院、居民小区植树3.4万株。
(七)环城山植树数量由市林业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职责分工
(一)市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市区公园、广场、城市出入口及主干道绿化植树。
(二)四城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小街小巷和乡镇村屯绿化植树。
(三)园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对俄经济园区、江南新城区绿化植树。
(四)市林业局负责提供山林中的大树和乡土树木,负责组织实施环城山绿化植树。
(五)市水务局负责组织实施牡丹江、北安河沿岸的绿化植树。
(六)市交通局负责组织实施公路沿线绿化植树。
(七)铁路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市区铁路沿线和铁路住宅区绿化植树。
(八)市房产局负责组织实施居住区绿化植树,各相关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庭院绿化植树,各区政府负责对居住区和单位庭院绿化植树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时间安排
(一)3月至4月中旬确定植树地点,分配绿化植树任务。
(二)4月中旬至5月中旬组织开展全市植树活动。
(三)5月中旬至10月上旬进行树木养护。
(四)10月上旬至12月中旬进行秋冬季绿化。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做好城市绿化植树的重要性和重要意义,市政府将成立联合督办机构,统一组织实施城市绿化植树工作。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将城市绿化植树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确定人员,明确责任,完成辖区内绿化植树任务。
(二)增加投入,拓宽资金渠道。要加大绿化植树投入力度,保证资金需求,同时采取政策倾斜、利益共享等机制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绿化植树建设,吸引开发商建设绿地,进行租地、借地绿化植树。要积极协调各沿街单位出资建设、养护院外公共绿地,利用闲置土地栽植树木。
(三)广泛宣传,开展绿化植树活动。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通过各种媒体,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城市绿化植树工作,宣传义务植树的法定性和公益性,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通过开展种植纪念林、纪念树,绿地、树木认种、认养,市树、市花认种、认养等活动,动员全市人民参与树木栽植、养护的各个环节,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分工协作,落实工作任务。各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城市绿化植树工作。规划部门要按照
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做好绿化规划控制工作。建设部门要做好城市绿化的指导工作,科学栽植,保证树木成活率。城管部门要严格执法,依法制止损害树木行为,加大对树木的保护力度。林业、水务、交通、铁路等部门要做好城市周围山体、市区内水系、公路和铁路沿线的绿化工作,形成山、水、路统一的大绿化体系。房产部门要组织物业公司做好居民小区的绿化植树工作,通过开展创建“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等活动,推动单位庭院、居住小区的绿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