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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发局、市安监局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一)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企业安全基础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工作,由各行业、各企业主管部门牵头,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配合;

  (二)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充分发挥工会和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监督作用工作,由市安监局牵头,市劳动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委宣传部、广电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三)督促企业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工作,由各行业、各企业主管部门牵头,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配合;

  (四)指导各类企业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工作,由各行业、各企业主管部门牵头,市安监局等单位配合。

  六、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牵头单位:市安委办、市安监局

  协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劳动保障局,各有关新闻媒体

  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文化建设,认真开展以“安全发展、国泰民安”为主题的第五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使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深入人心。加强职工安全技术培训,依法实行强制性全员安全培训制度,加强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具体分工:

  (一)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由市安监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广电局、各新闻媒体配合;

  (二)认真开展以“安全发展、国泰民安”为主题的第五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由市安委办牵头,市总工会、市直有关部门配合;

  (三)加强企业职工安全技术培训,依法实行强制性全员安全培训制度,由市安监局牵头,市总工会、劳动保障局、各行业主管部门配合;

  (四)加强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工作,由市安监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配合。

  七、抓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

  牵头单位:市法制局、安监局

  协办单位: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研究《厦门市安全生产条例》(草案)等,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行政执法工作内容及程序,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实效性。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解决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部分行政执法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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