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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发局、市安监局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继续深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和水上交通、渔业生产、民爆器材、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旅游安全、学校安全等十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作为重点。各专项整治都要建立整治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措施,抓好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努力改善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条件,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具体分工:

  (一)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由市安监局牵头,市公安局、质监局、工商局、环保局、土房局、电业局等单位配合;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由市安监局牵头,市公安局、交通委、工商局、贸发局、卫生局、质监局、环保局、消防支队等单位配合;

  (三)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由市交警支队牵头,市交通委、安监局、教育局等单位配合;

  (四)水上交通和渔业生产安全专项整治,分别由厦门海事局、海洋与渔业局、交通委、港口管理局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五)民爆器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由市公安局牵头,市工商局、环保局、安监局、贸发局等单位配合;

  (六)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由市消防支队牵头,市旅游局、工商局、安监局、贸发局、文化局、宗教局等单位配合;

  (七)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由市建设与管理局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八)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由市质监局牵头,市土房局等相关单位配合;

  (九)旅游安全专项整治,由市旅游局牵头,市建设与管理局、质监局、林业局、宗教局、交警支队、安监局等单位配合;

  (十)学校安全专项整治,由市教育局牵头,市公安局、文化局及相关单位配合。

  五、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监管

  牵头单位:市直各行业、各企业主管部门

  协办单位:市国资委、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企业安全基础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大力培育企业安全文化,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充分发挥工会和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监督作用。督促企业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指导各类企业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具体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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