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深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和水上交通、渔业生产、民爆器材、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旅游安全、学校安全等十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作为重点。各专项整治都要建立整治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措施,抓好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努力改善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条件,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具体分工:
(一)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由市安监局牵头,市公安局、质监局、工商局、环保局、土房局、电业局等单位配合;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由市安监局牵头,市公安局、交通委、工商局、贸发局、卫生局、质监局、环保局、消防支队等单位配合;
(三)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由市交警支队牵头,市交通委、安监局、教育局等单位配合;
(四)水上交通和渔业生产安全专项整治,分别由厦门海事局、海洋与渔业局、交通委、港口管理局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五)民爆器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由市公安局牵头,市工商局、环保局、安监局、贸发局等单位配合;
(六)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由市消防支队牵头,市旅游局、工商局、安监局、贸发局、文化局、宗教局等单位配合;
(七)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由市建设与管理局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八)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由市质监局牵头,市土房局等相关单位配合;
(九)旅游安全专项整治,由市旅游局牵头,市建设与管理局、质监局、林业局、宗教局、交警支队、安监局等单位配合;
(十)学校安全专项整治,由市教育局牵头,市公安局、文化局及相关单位配合。
五、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监管
牵头单位:市直各行业、各企业主管部门
协办单位:市国资委、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企业安全基础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大力培育企业安全文化,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充分发挥工会和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监督作用。督促企业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指导各类企业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具体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