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发局、市安监局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厦府办〔2006〕6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市经发局、市安监局制定了《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工作分工方案》,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工作分工方案
(市经济发展局、市安监局 二○○六年三月)
为贯彻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温家宝总理重要讲话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现就细化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提出如下分工方案:
一、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牵头单位:市安委会办公室
承办单位:市安监局,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等
健全、完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和考核指标体系,将各类事故控制目标、工作责任和工作措施层层分解落实到各级政府、部门、企业,落实到每个环节、岗位和每个人。重点强化各级政府、各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责任,建立行政“一把手”履职考核制度,在考核各地、各部门责任制完成情况的同时,考核“一把手”履职情况,并将考核情况通报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把安全指标作为考评政府绩效、考核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肃追究“一把手”责任。
二、抓好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的落实
牵头单位:市经发局、安监局
协办单位:市国资委、外资局、财政局、发改委、国税局、地税局、公安局、国土局、交通委、建设与管理局、劳动保障局等。
运用经济政策和经济调控手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非煤矿山、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安全费用提取、伤亡事故经济赔偿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三项制度,做好向建筑、非煤矿山等行业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提高从业人员参保比例等工作。研究建立市级安全生产基金,用于安全生产重大及基础性技术攻关、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事故隐患举报奖励、表彰,关系公共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