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部署阶段(2006年2月10日至3月25日)
1、各区根据裸露山体调查报告,对裸露山体作进一步查看,掌握具体情况,研究确定今年“青山挂白”治理点、整治方案和专项治理资金筹措计划。2月底各区将具体整治方案报市“青山挂白”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3月上旬,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制定全市2006年总体治理方案并安排下达。
2、3月中旬,各区制定出本区的“青山挂白”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各区政府进行专项治理工作部署,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要求,层层落实治理责任制,搞好工作协调。
(二)实施阶段(3月25日至6月31日)
按照各区的“青山挂白”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组织实施,6月底前,完成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和自然保护区、开发区与城镇周围主要“青山挂白”点的植树造林、种草等治理任务。
(三)复查总结阶段(2006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组织开展“青山挂白”专项治理复查工作,巩固治理成果,拾遗补缺,不留死角,加强管护。总结今年专项整治的成果,肯定已取得的成绩,提出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10月30日前完成全市阶段性治理工作总结,并向省“青山挂白”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申请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制。各区政府要高度重视“青山挂白”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区“青山挂白”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力量,按照省、市政府关于开展"青山挂白"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精心组织实施裸露山体治理工作;要逐点落实和明确治理责任单位、责任人、监督人和管护人,层层建立工作责任制。与区挂钩的市直有关部门,也要落实和明确责任人和工作责任制。各区、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治理任务。
(二)因地制宜,注重实效。“青山挂白”专项治理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投入资金紧缺。各级人民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青山挂白”专项治理的督查和技术指导,根据各专项治理点的地质环境、生态环境、地理位置等特点,因地制宜地选择恢复自然生态环境的模式,节约成本,讲究实效,制定治理方案和日常养护管理机制。各治理点工作完成后,由市“青山挂白”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