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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项目建设“四审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项目建设“四审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
(牡政办发(2007)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牡丹江市项目建设"四审联动"工作机制》已经市政府第14届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四月三日

牡丹江市项目建设"四审联动"工作机制

  为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和质量,保证项目顺利落地,加快实现我市经济社会追赶型、跨越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建立牡丹江市项目建设"四审联动"工作机制。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体制机制,在市政府决策层面,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建设所涉及的规划、环保、土地和维稳等主要审批环节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意见不一致、项目难落地等问题,逐步建立和完善项目传递机制,提高项目建设的办事效率、协调能力和决策水平。
  二、组织机构
  经市编委批准,成立牡丹江市"四审联动"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李耀新 市长
  副主任:王同堂 常务副市长
      梁 桥 副市长
      康志文 副市长
      王育伟 副市长
  委员会秘书长:王同堂(兼)
  委员会分设四个专业委员会:
  维稳前置审查专业委员会主任:王同堂
  规划审批专业委员会主任:梁桥
  环境保护审批专业委员会主任:康志文
  土地资源审批专业委员会主任:王育伟
  成员: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农委、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招商办、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法制办、市公安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城管局、市监察局、市商务局、开发区管委会、哈牡绥(东)对俄经济带管委会、市城投集团公司、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信息产业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市卫生局、市旅游局、市交通局、市人防办、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市劳动保障局、市民政局、市房产局、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市信访办、市电业局、市邮政局、牡丹江铁路办事处等部门主要领导。
  列席单位: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市政协经济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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