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鲁政字[2007]121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对省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进行调整。现公布如下:
姜大明同志 主持省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税务、审计方面的工作。
分管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地方税务局。
联系省国家税务局、财政部驻山东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审计署驻济南特派员办事处。
王仁元同志 负责省政府常务工作,负责省政府机关、发展改革、监察、政法、人事、国有资产管理、统计、粮食、物价、经济研究、应急管理、金融、信访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监察厅、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司法厅、省人事厅(省编委办公室)、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统计局、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省委610办公室、省委省政府信访局、各民主党派、省工商联、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中储粮总公司山东分公司,驻鲁银行、保险、证券、资产管理机构。
王军民同志 负责经贸、利技、信息产业、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民营经济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省科学技术厅、省信息产业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联系省总工会、省科协、省科学院、省医学科学院、胜利石油管理局、齐鲁石化公司、山东烟草专卖局、省通信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华北监管局济南监管办公室、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省储备物资管理局、省机械设备成套局,中央驻鲁电力、烟草、通信、邮政、成品油销售企业。
才利民同志 负责国土资源、外经贸、外事、旅游、侨务、口岸、打私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省国土资源厅(省测绘局)、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省政府外事办公室、省旅游局、省政府侨务办公室。
联系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省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省委对外宣传办公室(省政府新闻办公室)、青岛海关、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山东省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山东分会)、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山东局、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