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工作方案及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工作方案及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厦府办〔2006〕14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

  《厦门市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工作方案》、《厦门市出租汽车行业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六年六月二十四日

  厦门市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工作方案

  今年以来,国内燃油价格两次大幅上涨,对此,厦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积极予以应对。一是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规定要求,按照规定的标准给予出租汽车财政补贴;二是动员出租汽车企业每月每台车向驾驶员让利300元,以共同分担油价上涨费用;三是组织走访慰问出租汽车困难驾驶员,及时传递党和政府的关心;四是召开新闻发布会,大力宣传政府应对油价上涨的政策规定以及财政补贴和企业让利等举措。目前厦门市出租汽车驾驶员队伍总体比较稳定,多数驾驶员对政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由衷的感谢。但是,国内燃油价格不断攀升,可能会引发一些不稳定的因素。为此,今后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厦门市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由潘世建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阮跃国副秘书长、市交通委林金平主任任副组长,成员单位有市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市府办公厅、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市信访局、市经发局、市物价局和思明区政府、湖里区政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委,办公室主任由马超南同志(市交通委助理巡视员)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朱晓白同志(市交通委处长)担任,联络人:孙毅,联系电话:5679137,13860181601。

  二、广泛宣传教育。通过新闻媒体、信息网络、各种会议等渠道,搞好正面宣传,把握舆论导向,广泛宣传国务院和省市有关做好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工作的指示精神、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政府支持出租汽车行业的一系列重大举措,让广大经营者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爱护。出租汽车企业要摸清车主和驾驶员的思想动态,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教育,主动做好少数人的思想工作,积极化解矛盾,努力把问题解决在企业。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