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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林业厅森林资源管理系统深入开展创建“四型单位”、争做“五个模范”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加强业务素质建设。坚持学习林业法律、法规、政策和森林资源管理业务知识,结合岗位职责,加强文化素养和岗位技能训练。学习计划落实、学习空气浓厚、教育培训经常、坚持学以致用,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不断提高。

  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坚持用制度管人,依制度办事原则,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严格审批程序,规范行政权力,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确保各项许可、审批权力的正确行使,做到有着必问,有错必纠,维护林业部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良好形象。

  加强作风道德建设。大力弘扬严谨细致、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规范行政行为。重点是采伐限额审批、征占用林地审批、乱摊派乱收费等问题。真心实意为人民谋利益,为群众办实事,解决林改后林业职工和林农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的需要。服务意识强,办事效率高、单位形象好、基层群众满意。坚持学习社会主义荣辱观和道德观的理论,作风严谨、公道正派、诚实守信。

  二、主要内容和时间安排

  本次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具体实施步骤:

  (一)集中学习阶段(7月1日-7月20日)。各地、各单位统一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务员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各地各单位结合自身职能职责,有针对性地选学森林资源管理、林政执法和有关廉洁自律方面的制度和规定。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21日-7月30日)。结合省厅组织开展的“绿盾二号行动”,对林地、林木、木材运输管理的行政许可、审批和林政执法监督管理等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查找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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