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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林业厅森林资源管理系统深入开展创建“四型单位”、争做“五个模范”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宁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林业厅森林资源管理系统深入开展创建“四型单位”、争做“五个模范”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林办字〔2007〕68号)


各市林业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在全国森林资源管理系统深入开展创建“四型单位”、争做“五个模范”活动的部署要求,省厅制定了《辽宁省林业厅森林资源管理系统深入开展创建“四型单位”、争做“五个模范”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七年七月十六日

辽宁省林业厅森林资源管理系统深入开展创建
“四型单位”、争做“五个模范”活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全省森林资源管理系统作风建设,促进保障全省林权制度改革顺利进行。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在全国森林资源管理系统深入开展创建“四型单位”、争做“五个模范”活动的通知》(林资发〔2007〕126号)和全省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全省森林资源管理系统干部素质,提高系统效能,提高服务水平,提高履行职责能力为根本目的,结合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创建“四型单位”,争做“五个模范”。全面加强森林资源管理系统的思想和作风建设,努力为林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思想保障、组织保障、作风保障和业务保障,推动林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任务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理论、党的作风建设的理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政绩观,做到政治坚定。

  加强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制度和要求,不断强化广大干部职工的组织观念、纪律观念、政策观念和法制观念,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的自觉性。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符合本地森林资源管理系统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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