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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林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重点围绕《物权法》、《企业所得税法》等与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产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密切相关的重要法律的颁布和实施,有计划地开展专题学习宣传活动。

  (四)加强行业专业法律宣传。2007年是《防沙治沙法》颁布实施五周年,根据全国防沙治沙大会精神,按照“科学防沙治沙,综合防沙治沙,依法防沙治沙”的方针,广泛深入地宣传《防沙治沙法》,推进依法防沙治沙进程。

  二、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

  (一)抓好林业系统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完善和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

  (二)抓好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逐步实现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规范化、制度化。

  (三)加强林农的普法宣传。林改涉及千家万户林农的切身利益,各市林业局要根据当地的林改状况,制定相应的法制宣传教育方案,帮助和引导广大林农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常识和法律途径,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顺利进行。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一)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单位的“法律六进”活动。坚持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

  (二)广泛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宣传媒体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网上法律知识宣传和服务。

  (三)采取印发法制宣传资料、办板(墙)报、宣传栏等做法,开展适合不同对象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

  (四)继续运用普法合格证制度促进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各市林业局、厅直各单位要将每年法制培训的情况及考试成绩登记入册,作为被培训人员考核、任职、定级、晋升的重要依据。做好迎接国家林业局普法办抽查各地、各单位普法合格证的发放和执行情况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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