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林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辽林办字〔2007〕75号)
各市林业局,厅直各单位:
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2007年林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林策发〔2007〕129号)要求,结合我省林业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的总体部署和年度工作重点,制定2007年林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如下:
2007年全省林业系统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加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依法治林,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一)
宪法是国家法律的根本,要始终坚持深入开展以学习
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推进贯彻普法教育工作。
(二)大力宣传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相关的法律法规。根据国家林业局和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为配合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联合下发的《
关于在“五五”普法期间切实加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通知》(林策发〔2007〕98号)要求,“五五”普法期间要加大《
森林法》、《
农村土地承包法》、《
土地管理法》、《
合同法》、《
行政许可法》、《
行政复议法》、《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国家赔偿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切实维护林农的合法权益。